文|丁艳 编辑|杨芮 张威
《关于强化管理促进人身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对2024年的“开门红”再次提出新的规范,要求保险公司科学制定公司年度预算,防止激进发展、大进大出,以期市场更为平稳健康发展
2024年的保险公司开门红显得尤为不同,时间上或可称为“最早开门红”、热度上却比往年清淡了许多。10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称“金融监管总局”)下发通知,亦给“开门红”指出了新的规范方向。
据悉,10月18日,金融监管总局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了《关于强化管理促进人身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指出,要规范承保管理,不得采取大幅提前收取保费并指定第二年保单生效日的方式进行承保,不得将客户实质为保费的资金存放于其他投资理财类账户,防止出现承保空档,引发合同纠纷,滋生经营风险。
同时,《通知》还指出,各人身保险公司要以优化负债质量、提升发展可持续性为目标,科学制定公司年度预算,防止激进发展、大进大出。预算应紧密结合公司实际,与公司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平衡好规模、价值、费用、利润等指标,严格偿付能力等资本约束条件,并制定相配套的考核指标及年度业务计划。
“不得采取大幅提前收取保费并指定第二年保单生效日的方式进行承保”,据一位保险公司战略人士表示,这是监管首次对险企“开门红”提前“收单子”的方式进行提醒,意在让保险公司开门红尽量“淡化”,不要太激进,利好行业规范运行。
据该人士详细阐述道,部分大型保险公司往年都是提前收取客户保费,再规定保单生效日期在第二年第一季度,所以其保费能够在第二年一季度增长很快。所以该文件的下发,一定程度上会限制保险公司2024年“开门红”保费的增长。
从金融监管总局规范方向来看,主要有以下四项要求:
第一,坚持高质量发展,科学制定年度预算。年度预算是制定业务计划的前提和基础。董事会和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预算制定及实施全链条管理,确保预算科学合理并得到有效落实,实现预期经营目标。
第二,落实管控责任,严格执行报行合一。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从保险消费者的真实需求出发,公平合理设计保险产品,努力回归保障本源,不断优化产品供给。应当在回溯分析基础上,合理确定产品预定利率、保证利率、投资收益率、预定附加费用率等各项精算假设,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审批备案。
要落实产品销售执行的管控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费用规范性、真实性管理,确保实际费用不高于报备费用,杜绝恶性竞争。应当保持万能保险实际结算利率以及分红保险红利分配政策的科学性、连贯性和一致性。
第三,规范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人身保险公司要加强销售渠道、人员和行为管理,严禁销售误导、强制捆绑搭售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大数据筛查模型,开展全面排查,坚决杜绝套利风险。要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努力化解存量问题,防控增量风险,对于查实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第四,加大查处力度,维护市场平稳运行。监管部门将加强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重点查处通过虚列费用等方式套取资金向中介渠道账外暗中支付手续费、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销售误导、截留挪用保费资金、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等违规行为。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将密切关注新闻舆情、举报投诉反映的问题,对问题集中的公司、渠道、地区视情开展专项调查,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相关保险机构和人员责任,对典型案例进行行业通报,维护市场秩序。
另外,2021年7月5日,原银保监会曾发布《关于加强规范管理促进人身保险公司年度业务平稳发展的通知》的落实情况的通报,通报批评了部分“开门红”期间销售节奏激进的公司,引导险企逐步淡化“开门红”。